夫妻個人債務是怎麼區分的?

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因夫妻共同債務引發的法律糾紛也呈現出不斷增長的趨勢,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小編表示而對於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約定爲個人負擔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無關家庭共同生活時所產生的債務。夫妻個人債務是相對於夫妻共同債務而言的。

夫妻個人債務是怎麼區分的?

民法典夫妻個人債務怎麼?

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後以個人名義所負的與夫妻共同生活無關的債務。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應爲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應該有以下幾種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負的債務。如上所述,這種債務一般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無義務爲其償還,但債權人能夠證明其將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償還的債務,但雙方以逃避義務爲目的的不予准許。小編表示律尊重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並不禁止夫妻雙方對其所負的債務進行相關的約定,但這種約定僅在他們之間產生效力,對外(即債權人)不產生效力。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關係親朋所負的債務。

4、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5、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

6、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在債務關係成立時知道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即債權人明知夫妻約定實行分別財產制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應爲其個人債務。

7、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對於夫妻單獨所負的債務,應由本人以個人財產清償,如果負債一方確無實力償還的,也可以說服他方代爲償還,但必須以自願爲原則,不得強制一方爲他方清償債務。但是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確實用於維持家庭共同生活的,應屬共同債務。

小編表示對於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不能對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約定,仍以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對於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債權人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小編表示債的發生愈發頻繁,夫妻中的舉債方所負債務的性質也呈現出複雜化的特點,導致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往往難以得到準確區分。立法指導司法,立法方面存在的問題極易引發實踐的混亂,因此在立法層面上進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債務與清償法律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