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項權證辦理需要幾天時間?

現在的經濟發展比較迅猛,物價上漲的也很快,很多人就對房產產生了興趣,覺得有很大的升值空間,然後開始不斷地購買房子,然而自己的經濟狀況有限,想要買房子就得像銀行貸款,把房子的房產證抵押,但是想要把房產證拿回來就需要辦理房屋的他項權證,那麼他項權證辦理需要幾天時間?

他項權證辦理需要幾天時間?

一、他項權證辦理需要幾天時間?

1、房屋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2、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3、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民法典》,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二、辦理房產他項權證是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1、根據《民法典》,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2、他項權利登記是指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所進行的房屋權登記。 因爲貸款按揭購房的業主,產權目前是處在銀行抵押狀況,所以必須在房管局辦理他項權證,證明該房正在抵押按揭狀況。避免沒有辦理他項權證出現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況。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四百零二條【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辦理他項時間及流程如下:

1、帶上產權證與抵押權人一起到房管局;

2、在抵押視窗排號;

3、把你的產權證,身份證提交到櫃檯,抵押權人提供資料;

4、辦理好他權(當時辦理好);

5、工本費80元。

其實有的人覺得辦理房屋的他項權證沒有什麼必要,畢竟房產證放在銀行那裏也是比較靠譜的,不會有什麼損失,但是如果想要從銀行抵押那裏拿回房產證,辦理他項權證就是唯一的途徑。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