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他項權證過期能續嗎?
房地產抵押是對債權人進行的抵押擔保,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擔保有效期最長爲主合同期滿二年內有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他項權利證到期應重新簽訂主合同或延長主合同到期時間,方能使他項權繼續有效。否則就必須在他項權利有效期內提起訴訟,不然就會喪失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他項權證過期有效,可以對抗第三人。只是超過2年後沒有了向法院主張權利的權利,但是沒有經過防僞登記結構辦理註銷登記手續,抵押權就一直存在。
二、辦理他項權證登記和註銷需要什麼材料?
1、他項權證登記
(1)房地產抵押申請表;
(2)抵押人身份證;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6)房屋評估報告書或抵押物價值協議書;
(7)委託辦理的,受託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並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2、他項權證註銷登記
(1)他項權利註銷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
(3)他項權利證;
(4)銀行還款證明;
(5)委託辦理的,受託人需持本人身份證,並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三、他項權證具備哪些特徵?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
土地他項權利是指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有密切關係的權利,有如下特徵:
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權利。
2、可以滿足他人對土地利用的需求。
3、他項權利的主體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4、它的存在對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應滿足別人的通行權。
5、它是一種生產、生活中客觀存在的權利。
綜上所述,居民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時候,會產生一個他項權證,這個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持有。房屋他項權證也有一個有效期,如果到期可以辦理續期,這樣防止因爲到期而喪失主張訴訟的權利。抵押貸款償還完畢,居民就可以收回他項權證並及時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