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法院調解原則是什麼

一、法院調解原則是什麼

法律規定法院調解原則是什麼

法庭調解的原則,是指“當事人自願原則”,它有兩個含義:1、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完全出於自願,同意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終結訴訟;2、雙方當事人協商的內容和結果完全出於自己的意志,法庭不得施加任何壓力和影響。民商事案件適用調解原則,但不是所有案件都經過調解程序。

法院調解,指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對雙方當事人就爭議的實體權利,義務自願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調解案件時,當事人應當出庭;如果當事人不出庭,可以由經過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到場協商。

二、法院調解原則有哪些

1、自願原則

當事人自願原則當事人自願原則是指法院調解無論是調解活動的進行還是調解協議的形成都要建立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

該項原則的具體要求是:第一,在程序上,是否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須當事人自願;第二,在實體上,是否達成調解協議,須尊重當事人的意願。

2、事實清楚原則

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原則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原則是指法院調解應當在事實已經基本清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已經基本明瞭的基礎上進行。

該項原則的具體要求是: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活動,必須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實,分清當事人是非責任的基礎上進行。

3、合法原則

合法原則是指法院調解在程序上要遵循法律程序,形成的調解協議不可違反國家的法律規定的原則。

該項原則的具體要求是:第一,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活動,程序上要合法。當事人不願進行調解或不願繼續進行調解的,不應強迫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未成的,不應久調不決,而應及時判決,等等。第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調解協議內容應當不違反國家的法律規定。

依據法律的規定,調解應當是當事人自願且應當合法。調解的合法是在調解的進行程序上要符合法律規定,以及在調解協議內容上的不違反法律的規定。調解協議的合法是指調解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而不要求調解協議的內容要完全符合法律。

產生糾紛的時候雖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法院並不是受理了案件就進入了審判程序,有些時候可能需要先對案件作出調解,調解失敗的情況下可能纔會依法作出審理判決。有些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比如訴訟離婚。但大部分案件中,調解就是可有可無,而並不是一定要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