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通信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通信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爲保護客戶的通信權利,維護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_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經營權,本公司將向客戶提供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的服務項目,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 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受國家保護。

(2) 有權選擇享受其在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通信服務業務。

(3) 有權對本公司通信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4) 須在本公司規定的時限內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

(5) 申請輸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客戶資料、當客戶資料需發生變更時,應在一週內來本公司辦理客戶資料變更手續。客戶對填寫的客戶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6) 應使用國家批准的已入網並具有入網標誌的用戶終端設備。

(7) 應配合本公司實施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8)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電話業務密碼及用戶終端設備,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己承擔責任。

(9) 辦理過戶手續時,新客戶必須重新簽訂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2、 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有權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調整資費。

(2) 有權對固定電話的服務範圍及功能做出調整,以確保固定電話的服務質量。

(3) 本協議終止後,本公司有權對客戶原使用的業務號碼回收,並進行再分配。

(4) 因客戶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暫停、終止或拒絕其申請辦理其它固定電話服務項目。

(5) 爲便於改善服務工作,及時建立與客戶溝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客戶資料。

(6)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標準》爲客戶提供固定電話服務。

(7) 在營業場所公佈固定電話的服務項目、服務時限、服務範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定、繳費方式,並以多種方式爲客戶繳費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電話業務受理、諮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及客戶的需要,免費向客戶提供長途電話詳細清單,並保留半年話費資訊。

(9) 本公司不爲住宅客戶在電話號簿上刊登資料,除非客戶本人提出申請。

(10) 因固定電話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引起的固定電話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戶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戶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戶。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戶電話號碼的,至少應提前10日告知客戶。號碼更改後,至少應在30日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二、 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 客戶在繳清所有費用並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 客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暫停向客戶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 本公司發現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不真實的;

(2) 未經本公司同意,客戶擅自在已裝的話機線路上裝、移各種終端設備及複用設備(室內移機除外)或轉讓電話租用或擅自改變固定電話使用性質的;

(3) 有確切證據證明客戶有經營情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已經喪失或可能喪失付費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 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5) 登記使用超過一項固定電話服務的客戶,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付其中任何一項有關費用的;

3、 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機並解除本協議:

(1) 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電話服務進行電信業務經營的;

(2) 逾期三個月以上未繳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3) 以提供抵押、保證金或擔保人簽署的擔保書等擔保方式取得電話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戶,如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銷保證的;

(4)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違約責任

1、 客戶辦理裝機業務手續後,如因本公司線路等原因無法在承諾期限內安裝開通時,應在承諾期內及時通知客戶,客戶接到通知後可選擇取消業務或繼續等待。

2、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話,阻斷時間超過《電信條例》規定時限的,按條例中計算標準減免超過時限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戶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爲止。

3、 客戶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所欠費用每日收取3‰的滯納金,對超過規定期限的,做停機或拆機處理,暫停提供服務期間,月租費和滯納金照收。因欠費拆機的,拆機後的月租費可以不收,但繼續計算客戶所欠費用的滯納金直至繳納全部所欠費用後爲止。

四、 證明材料

1、 個人客戶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戶口簿、軍官證或賀照);單位或商業客戶須提供法定有效證件(介紹信、營業執照)。

2、 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委託書。

3、 客戶戶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爲準)不在本地的,須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並如實填寫擔保資料,由擔保人簽章認可。如果擔保人要求撤銷擔保,客戶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併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或者持本人身份證在本公司營業場院所辦理固定電話預付費業務,預付話費達到一定限額時,本公司將以語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戶續費,話費用完後用戶仍不續費,本公司有權做停機處理。

五、 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本公司可以採用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開張貼、信函、報紙或互聯網等方式。信函通知於寄出後(以郵戳爲準)72小時即視爲用戶已經收到。無論客戶知悉與否,均爲通知有效,若客戶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後15日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爲客戶已得知並同意相關通告及通知。

六、 可分性

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認定爲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 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協定發生爭議時,本着互讓互利的原則,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 請求當地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 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相牴觸,從其規定。

九、 本協議及附件最終解釋權歸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

十、 附則:

1、“固定電話業務受理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變更固定電話服務項目時,本公司與客戶不再另行簽定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爲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簽訂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訂的變更協議或其他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戶與其他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訂的協議就涉及到固定電話租賃權的,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5、本協議一式二份,客戶留存一份,本公司營業廳留存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