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委託書有效期

一、公證書的有效期的3類情況

公證委託書有效期

1、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

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係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於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諮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2、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爲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

如一份《委託書》中規定的委託期限爲三個月,那麼該《委託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爲三個月;

3、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爲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爲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後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麼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於無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因爲贈與雙方沒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後來贈與人死亡,無法過戶,贈與合同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使用。

二、公證書的時效限制

公證本身沒有時效,是隨着被公證的對象的存在而存在的。部分種類的涉外公證書所涉及事實的真實性或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具有可變性,如婚姻狀況、未受刑事處分、授權委託等,因此,在申辦國內領事認證前,請您先覈對涉外公證書所涉及的內容是否屬實有效。如公證書已失效,需重新辦理公證後再申辦領事認證。

三、委託期限不宜過長

委託期限過長一旦由於房價上漲或者其他不確定因素,賣家隨時可以撤銷了委託,最終受損失的將會是中介公司,此種風險的存在也會產生糾紛。辦理公證的目的是爲了預防糾紛,期限過長的委託書不但不能預防糾紛反而容易產生新的糾紛,所以我們不宜設定不確定或過長的委託期限。

公證書委託書有效期並非嚴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證書能夠被實際使用的時間期限。原則上公正文書沒有時效問題。言下之義就是,只要公證沒有依法撤銷,它就是有效的,除非存在法定情形並經法定程序,公證書是不能被推翻的。有關公正委託書的其他問題您也可以繼續諮詢我們本站的律師們,竭誠爲您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