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範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範圍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經營範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透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