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範圍可以發生改變,那麼在申請公司經營範圍的變更登記時應提交哪些材料呢?我國相關法律對公司經營範圍的變更登記有什麼限制性規定呢?下面是針對這些問題的相關介紹。
一、什麼是公司變更登記
公司變更登記是指公司改變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類型、註冊資本、營業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登記。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覈准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公司變更經營範圍需要提供的材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電子營業執照;
3、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複印件;
4、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5、此次變更的經營範圍;
6、股東會決議(我司提供材料由客戶簽章);
7、章程修正案(我司提供材料由客戶簽章);
8、變更登記申請書(我司提供材料由客戶簽章);
9、委託書(我司提供材料由客戶簽章);
10、其它材料.
三、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法律規定
公司的經營範圍記載於公司章程中,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檔案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其他批准檔案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辦理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