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併協議


吸收合併協議

吸收合併協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住址: 住址:

本協議於 2012 年 月 日於 簽訂

鑑於:

1、甲、乙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獨立法人,具有履行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

2、甲、乙雙方擬實行吸收合併,甲方擬吸收乙方而繼續存在,乙方擬解散並註銷。

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吸收合併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基本情況

甲方基本情況如下:

(一)企業類型:

(二)註冊資本: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

(三)企業住所:

(四)法定代表人:

(五)甲方截至200[]年[]月[]日經乙方確認的資產負債表(見附件一),評估報告(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基本情況

乙方基本情況如下:

(一)企業類型:

(二)註冊資本: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註冊資本爲人民幣[]萬元;

(三)企業住所:

(四)法定代表人:

(五)股東及股本結構情況:

(六)盈利狀況: 2010年、2011、2012年……[盈利/虧損];

(七)乙方截至200[]年[]月[]日經甲方確認的資產負債表(見附表三)。

第三條合併總體方案

雙方就合併方案達成如下共識:

(一)甲乙雙方同意實行吸收合併,甲方吸收乙方而繼續存在,乙方解散並註銷;

(二)甲乙雙方合併後,存續公司甲方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即合併前甲方的註冊資本;

(三)甲乙雙方應於______年__月___日前完成合並及所有與本次合併相關的工商變更。但,合併手續於該日前不能完成時,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延長辦理時限。

第四條 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繼承安排

甲乙雙方完成合並及完成所有與本次合併相關的工商變更手續之日起的所有財產及權利義務,均由甲方無條件承受,原乙方所有的債務由甲方承擔,債權由甲方享有。

與本次吸收合併相關的對債權、債務人的告知義務按規定執行。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全部資產及相關的全部檔案完整地移交給甲方,上述檔案包括但不限於:產權證書、各種賬目、賬簿、設備技術資料等;

(二)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憑該協議辦理乙方資產的變更登記、過戶等接收手續,相關費用、稅收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於本協議生效後至合併日,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繼續管理其業務。但是,處理財產、承擔義務________元以上的支出等,應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職工安置方案

乙方全體管理人員及職工,於合併後當然成爲甲方管理人員及職工,其工作年限、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不變。個別調換工作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合併手續的辦理

甲乙雙方應召開股東大會,討論透過本協議。一方或雙方股東大會未透過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乙雙方應於股東大會透過本協議之日起一週內,持該協議到工商部門辦理乙方註銷登記和甲方變更登記手續,並提請登記機關予以公告;一方或雙方申請未得到審批機關批准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憑該協議辦理乙方資產的變更登記、過戶等接收手續,相關費用、稅收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雙方的承諾和保證

甲、乙雙方同意並承諾,各方均已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全部必要的授權、批准,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會對協議各方已簽署的任何法律檔案構成任何不法或違反。

甲、乙雙方同意並承諾,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嚴格遵守本協議的約定。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因本協議的解釋、履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相關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相關機關備案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一)甲方資產負債表

(二)乙方資產負債表

(三)甲、乙各方關於公司合併的有效股東會決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