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人的好處與壞處

擔任法定代表人最大的好處就是對外有面子,最大的壞處就是公司違法了,法人會是最直接的責任承擔者。我國公司法人的特點在於:由出資人或股東以法律行爲設立;以營利爲目的;設立人不限,可以是國有財產授權投資或經營單位、其他類型法人及個人;其規範依據,特殊的主要爲《公司法》等。法人承擔的義務更廣泛,權利也更廣泛。簡單來說,刑法上公司的犯罪情形,都可能讓法人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而僅作爲出資合夥人則可以避免承擔責任。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與自然人不同,是種無生命的社會組織體,法人的實質,是一定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公司法》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當法人的好處與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