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上市公司有何法律特徵

一、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我國的上市公司有何法律特徵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徵。

如股東人數廣泛性,股份發行轉的公開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經營的公開性。

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國公司法對上市條件有嚴格規定,只有符合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纔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三)開業時間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爲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爲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爲,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從這個角度講,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

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資產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大家都可以買這種公司的股票從而成爲該公司的股東,上市是公司融資的一種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則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場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國家投資,個人投資,銀行貸款,風險投資)。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衆披露公司的資產、交易、年報等相關資訊,而非上市公司則不必。

最後,在獲利能力方面,並不能絕對的說誰好誰差,上市並不代表獲利能力多強,不上市也不代表沒有獲利能力。當然,獲利能力強的公司上市的話,會更容易受到追捧。

在我國的股票市場進行運營的股票公司,需要具有相關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徵,對公開發行的股票和相關的股份進行公示。合法的保護我國股民的合法權益,相關的上市公司還需要符合我國上市公司的要求,進行相應的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