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間有什麼不同

我們發現有的公司發展好了之後可能會成立分公司,當然也有設立子公司的情況。雖然都是由自己控股,但實際上分公司和子公司確實存在很大不同的。那究竟分公司和子公司都有哪些不同之處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你做詳細解答。

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間有什麼不同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間有什麼不同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爲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擁有或透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與子公司有以下區別:

(1)劃分依據不同子公司之間是控制與從屬關係,分公司之間是相對於總公司而言的。

(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

(3)責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負責債務關係,分公司由總公司負責債務關係。

(4)表現形式不同子公司具有獨立的名稱、章程,分公司冠以總公司名稱,無自己章程。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資格嗎

公司法》第14條第1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自認,其民事責任有公司承擔。”領取了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可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加訴訟,但無力承擔責任時,要由公司承擔。

《公司法》第14條第2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母、子公司儘管有控制,被控制的關係,但各是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互不連帶。

關於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不同點,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各位在實踐中一定要仔細區分分公司和子公司,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而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惑之處,小編建議其實可以直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