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和收益權可以分離嗎

可以,公司作出分配利潤決議,股東享有的是具體利潤分配請求權,該權利產生於作爲成員權的抽象利潤分配請求權,但已經脫離利潤分配請求權獨立存在,性質上與普通債權無異,故股東可以不轉讓股權的情況下,將公司利潤分配決議已經確定分配的利潤轉讓給他人。受讓人即使不是公司的股東,亦可以基於公司利潤分配決議向公司主張分配利潤。
公司法》規定,股利分配權更多的是財產權屬性,特別是具體的股利分配權具有債權的屬性,其自然可以自由轉讓,抽象的股利分配權雖然是一種期待權,但是股利分配權的財產權屬性,使得以這一權利爲基礎的期待權具有財產價值,可以成爲法律行爲處分之標的。

股權和收益權可以分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