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的一般規定有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的一般規定如下:
1.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2.經股東同意對外出質的股份,質權實現時,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股份有優先購買權。即不能取得半數以上股東的同意,則股權不能質押給股東以外的人,股權所有者只能從不同意出質的股東中間挑選質權人。若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出質人得以將自己的股權質押給股東以外的質權人,只須在實現質權時保證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即可。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爲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出質人,債權人爲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爲質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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