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糾紛可否執行股權

借款糾紛可以執行股權。借款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協商不成,債權人可以到法院起訴,申請法院查封債務人在公司的股權。法院判決生效後,債務人不按期履行法院的判決。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凍結的股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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