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仲裁訴訟仲裁

股權轉讓協議仲裁訴訟仲裁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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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爲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爲,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爲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

總所周知股權轉讓是一種有有償同時又有利於他人獲利的民事法律,在申請股權轉讓協議時提供對應的材料,是我們申請廣州市工商股權轉讓協議的基本要求,同時也是申請工商股權轉讓協議成功的前提要素,是非常重要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