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員工要掏一部分錢的。上市公司推行股權激勵的時候都是帶行權價格的,如果價格低於市場價則公告取消或調低。雙方的入股合同解除,至於雙方的勞動合同解除與否,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因此,員工個人掏錢是必然的。《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一)減少公司註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三)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