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的執行程序如下:(一)凍結被執行人的股權。(二)對案外人執行異議的處理。(三)向公司的其他股東征求意見。(四)協商、評估。(五)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實現股權的強制轉讓。(六)依法辦理有關手續。【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