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出資瑕疵糾紛處理方法有什麼?

一、股東出資瑕疵糾紛處理方法有什麼?

股東出資瑕疵糾紛處理方法有什麼?

(一)瑕疵出資包括虛假出資和抽逃出資。股東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在公司成立前非法將其繳納的出資款抽回,或者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章程所定價額的,構成虛假出資;股東在公司成立後非法將其繳納的出資抽回的,構成抽逃出資。

公司違法分配利潤,或者虛增利潤進行分配的,違法分配的利潤視爲抽逃出資。

(二)公司設立時,發起人虛假出資的,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補繳責任;股東抽逃出資的,幫助抽逃出資的股東、董事、經理、其他高管承擔連帶責任;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虛假出資的,負有責任的董事、經理、其他高管承擔連帶責任。

(三)股東瑕疵出資的,公司有權要求其補繳出資,並賠償損失。公司怠於行使上述權利的,其他股東可依法提起訴訟。

(二)公司或債權人主張股東瑕疵出資,並舉出對瑕疵出資行爲產生合理懷疑的初步證據或有關線索的,應由該股東對不存在瑕疵出資承擔舉證責任。

股東出資後,未依法驗資或評估的,由該股東對出資是否到位承擔舉證責任。

(五)瑕疵出資股東可以補充出資。但在公司債權人要求該股東直接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訴訟中,股東補充出資的,不產生對抗效力。

(六)股東瑕疵出資的,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時,債權人有權要求該股東在應承擔責任的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二、股東出資瑕疵的話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股東出資瑕疵的民事責任可分爲兩類:一是有出資瑕疵的股東對公司以及其他股東承擔的民事責任,屬違約責任;二是有出資瑕疵的股東與其他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的民事責任,即股東違反出資義務,對公司債權人造成損害時,股東對公司的債權人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

(一)出資瑕疵股東應當承擔繼續履行出資義務的責任。股東不按期繳納出資的,必須繼續履行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自己所認繳出資額的義務,即使法院受理了公司的破產申請,破產管理人仍然應當要求該股東補足出資,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

(二)出資瑕疵股東應當對其他按期足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不按照約定履行出資義務,已構成違約,無論公司成立與否,都構成對按期足額出資的股東的違約;如果公司已經設立,出資瑕疵股東的行爲同時侵犯了公司的財產權利。公司章程中應當明確規定瑕疵出資的構成條件、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帳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股東出資瑕疵的話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債務責任的。同時公司的股東出資瑕疵的話對於財產性權利也是有一定影響的,還會影響到股東會的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