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出資瑕疵包括哪些方面?

一、股東出資瑕疵包括哪些方面?

股東出資瑕疵包括哪些方面?

股東出資瑕疵的形式如下,

1、公司章程規定股東以貨幣之外的實物出資,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辦理產權過戶的實物,股東沒辦理過戶手續或沒有交付實物。

2、約定是以貨幣出資,但股東要求以實物出資。

3、約定是以特定物出資如土地使用權、房產等,但股東要求替代出資。

4、作爲出資的實物或其他非貨幣財產的價格明顯不足。

5、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章程約定或國家規定的品質標準,不具有應有的功能或效用

6、交付的標的物存在着第三人的合法權利,影響公司對標的物的佔有、使用和處分。

二、成爲公司股東的條件有哪些?

1、自然人股東應具有完全行爲能力。雖然《公司法》並未對自然人股東的行爲能力做出明確要求,但是,自然人作爲公司股東應當具備完全行爲能力纔能有效地進行相關投資協議簽訂、章程的簽署、出資的繳納等法律行爲。

2、法人股東應是可以從事營利性活動的法人。當前,各類國家機關被禁止經商、辦企業,也就不能成爲公司的發起人和股東;但是,經國家授權的專門機構可以可以作爲發起人投資設立公司,

3、公司不能成爲自己的股東。爲了避免因公司兼爲自己股東的雙重身份可能導致的權利義務關係不清,防範因公司收購和持有自己的股權導致公司實際資本的減少,以及可能發生的上市公司藉此操縱本公司股票價格的現象,各國公司法一般都禁止公司成爲自己的股東。

4、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爲所任職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5、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資格的限制《公司法》第79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這是爲了便於公司設立責任的承擔和公司經營管理的參與和監督。

股東是一個單獨的民事行爲主體,自然人股東應具有完全行爲能力,法人股東應是可以從事營利性活動的法人,公司不能成爲自己的股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爲所任職企業投資設立分公司的股東,滿足以上條件的可以成爲公司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