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內部轉讓需要所有股東同意嗎

不需要。
首先,股權變更協議原則上只需要變更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可;其次,關於此股權變更的股東會決議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東的簽字同意,當然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同時股東會決議也是辦理工商登記需要的必備材料之一。況且,開股東會一般都會有股東缺席,要求所有股東全部到場簽字是比較困難的,如果強制要求每次股東會股東都必須全部到場,可能難以組織召開股東會,這樣不利於公司決策的形成、發佈與實施
綜上,在進行股權變更的過程中,只需要股東和受讓方簽字就可以了,並不需要其他股東參與到其中,但是這個股權變更必須要根據公司的章程來進行。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的轉讓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權內部轉讓需要所有股東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