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股權轉讓需要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嗎

一、內部股權轉讓需要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嗎

內部股權轉讓需要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嗎

股權轉讓發生在該公司股東之間,此時股權的轉讓不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股東可以自由決定轉讓給哪個股東,以及轉讓多少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但是,該條最後有但書條款,公司章程可以另行對股權轉讓進行規定。所以,在公司章程並未特殊約定的情況下,股東之間內部轉讓股權,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可以直接轉讓。

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是否需要經過股東同意

股東是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此時股權的轉讓需要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轉讓股權的股東應將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應在三十日內答覆,未答覆視爲同意轉讓;如果過半數不同轉讓的,則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股權;不購買則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轉讓,此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只有在其他股東都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要轉讓股權的股東才能將該股權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

三、股權轉讓的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