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資本變更手續是怎樣的

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的手續:

公司註冊資本變更手續是怎樣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增加/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爲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出資日期(股東爲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檔案,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出資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檔案。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註冊資本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9、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提交刊登減資公告的報紙報樣。

10、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公司法》第八十條 註冊資本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