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變更註冊資本的規定是什麼

註冊資本能夠維持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發放人員工資、進貨、購買設施等。註冊資本的變更意味着公司的發展狀況發生了改變,那麼法律對於期貨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有哪些相關規定呢?接下來由本站的小編來和您一起了解一下吧。

期貨公司變更註冊資本的規定是什麼

關於期貨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或股權有關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爲進一步提高期貨公司行政許可公開透明度,加強對期貨公司變更註冊資本、變更股權的監管,促進期貨公司規範健康發展,根據《行政許可法》、《公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期貨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或股權,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入股期貨公司的股東應當具備履行股東權利和義務的能力,入股時不存在未實際開展業務、停業、歇業、被託管、被接管、重整、解散、破產清算、被吊銷營業執照等影響履行股東權利和義務的情形。

第四條入股期貨公司的股東應當具備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能力,入股後股權權屬應當清晰,不存在權屬糾紛的情形。未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准,不得委託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託持有或者管理期貨公司股權。

第五條 入股行爲應當已經履行法定程序,包括期貨公司、股權受讓方和出讓方已經履行相應內部決策程序和應當報經有關部門批准或備案等程序。

第六條 入股股東應當逐層披露其股權結構直至最終權益持有人,詳細說明與其他股東之間的關聯關係或者一致行動人關係。

第七條境外投資者直接或間接參股(包括透過公司章程、協議安排等能夠影響或控制的方式)的中國境內法人入股期貨公司的,按照股權權益或表決權穿透計算,單一境外投資者間接擁有期貨公司股權權益或表決權的比例應當低於5%,有關聯關係的應當合併計算。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境外投資者間接擁有期貨公司股權權益或表決權的比例不受上述限制,但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關於外商投資期貨公司的規定:

(一、)境外投資者系透過參股上市公司間接擁有期貨公司股權權益或表決權,且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爲中方投資者;

(二)、境外投資者系透過參股證券公司間接擁有期貨公司股權權益或表決權,且該證券公司已經取得證券經紀、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等3種以上業務資格。

如果上述上市公司、證券公司股權結構等情況發生變化,境外投資者透過參股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從而間接擁有相關期貨公司股權權益或表決權的比例違反我國對外開放政策的,應當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相關股權不具有表決權。

境外投資者在直接或間接擁有一家境內期貨公司5%以上股權權益或表決權期間,該境外投資者及其關聯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擁有境內其他期貨公司5%以上股權權益或表決權。

本條所規定的股權權益或表決權穿透計算按照兩者孰高原則計算。在境外投資者不是中國境內法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下,按照股權權益穿透計算,境外投資者間接擁有期貨公司股權權益的比例爲境外投資者持有中國境內法人股權比例與中國境內法人持有期貨公司股權比例的乘積;在境外投資者是中國境內法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下,按照表決權穿透計算,境外投資者間接擁有期貨公司表決權的比例爲該境外投資者參股的中國境內法人擁有期貨公司的表決權比例。

第八條期貨公司發生《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以外的股權變更,應當自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備下列書面材料

(一)、期貨公司關於變更持有5%以下股權股東情況的報告(格式見附件1)。

(二)、股權受讓方的背景材料。包括該企業簡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期貨公司股東基本情況表》(格式見附件2)、與期貨公司現有股東的關聯關係或者一致行動人關係的說明。

(三)、期貨公司股權背景情況圖(逐層追溯至最終權益持有人)。

(四)、股權變更的有關檔案。包括期貨公司股東會關於變更股權的決議;有關股東的股東會、董事會或其他類似有權決策的機構做出的相關決議;涉及國有股權轉讓的,應提供履行國有資產轉讓程序的相關證明檔案;股權轉讓或出資合同;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書或者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應當提交的有關書面材料。

(五)、期貨公司章程原件、准予變更登記檔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在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轄區《期貨公司變更持有5%以下股權股東情況統計表》(格式見附件3)、股權變更後的期貨公司股權背景情況圖報中國證監會。

註冊資本是法律強制性要求規定的結果,所以總是離不開法律的約束和規定。因此期貨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時應提前準備好相應的檔案材料,爲問題的解決提供依據,以便更快的消滅問題,達成變更。若出現上述規定中回答不明確的問題,建議向專業人士進行訊問。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黃岡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