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收購報批流程

一、確定收購意向

新三板收購報批流程

收購股權涉及一系列複雜的法律問題及財務問題,整個收購過程可能需要歷經較長的一段時間,包括雙方前期的接觸及基本意向的達成。在達成基本的收購意向後,雙方必然有一個準備階段,爲後期收購工作的順利完成作好準備。

二、收購方需要內部達成收購決議

在收購基本意向達成後,雙方必須爲收購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購方如果爲公司,需要就股權收購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決議是公司作爲收購方開展收購行爲的基礎檔案。如果收購方爲個人,由個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三、被收購的目標公司召開會議。

目標公司的股東必須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明確同意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上述股東會決亦是收購和約的基礎檔案。

四、對被收購目標公司開展調查,瞭解要其的基本經營財務等方面情況。

五、簽訂收購協議

收購協議的擬訂與簽署是收購工作中最爲核心的環節。收購協議必然要對收購所涉及的所有問題作出統一安排,協議一旦簽署,在無須審批生效的情況,協議立即生效並對雙方產生拘束。

六、後續變更手續辦理問題。

股東變更、法人變更、修改公司章程等問題,對於上述變更及辦理登記手續,目標公司及其股東必須履行相應的協助義務;因此建議股權轉讓款的支付應拉長支付時間,預留部分保證金待上述程序辦理完畢時支付。

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透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透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