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設立申請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分公司設立申請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分公司設立申請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二、分公司註冊流程是怎樣的?

1、領取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

2、領取企業設立申請表;

3、打電話預約入資時間;

4、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

5、總公司的公司章程加蓋公章;

6、《企業祕書(聯繫人)登記表》;

7、填寫委託書《法人簽字》;

8、打電話預約申請註冊工商時間電話預約;

9、到預約的時間,拿號到受理窗交資料《受理後》;

10、一個星期以後,領取營業執照正副件。

三、分公司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覈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總公司要對分公司的債務負無限責任。

5、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名稱和章程,而只能使用與總公司同樣的名稱和章程。

分公司作爲總公司的分支機構,設立流程也非常的簡單,但是分公司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如果分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了什麼問題,最後的法律責任肯定是由總公司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