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法律服務公司開辦條件如下:(一)有符合司法部《律師事務所名稱管理辦法》規定的名稱;(二)有固定的適合律師執業的辦公場所;(三)有10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產;(四)有律師事務所章程和書面合夥(合作)協議;(五)有3名以上的發起人,爲執業律師。法律依據:《律師事務所名稱管理辦法》第五條律師事務所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民族自治地方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可以同時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