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三)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公司住所證明是指能夠證明公司對其住所享有使用權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