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同蓋分公司的章有效嗎?

一、經濟合同蓋分公司的章有效嗎?

經濟合同蓋分公司的章有效嗎?

原則有效。分公司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登記,取得了營業執照,具備了經營經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

分公司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三種情況:

1、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登記,取得了營業執照,具備了經營資格的分公司,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的經濟合同有效;

2、分公司超出總公司授權範圍簽訂的其他經濟合同,爲效力待定的合同,總公司追認的,則爲有效合同,不予追認的則爲無效合同;

3、分公司超出總公司授權範圍與相對人簽訂保證合同的,保證合同無效。合同無效,各方按照過錯情況承擔責任。

二、分公司和總公司的聯繫區別是什麼?

總公司管理分公司,對所屬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調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揮、管理、監督的權利,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是與總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在法律、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屬於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1、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分公司的設立程序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設立程序不同,設立分公司只需辦理簡單的登記和開業手續。

4、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

5、分公司名稱爲總公司名稱後加分公司字樣,其名稱中雖有公司字樣,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綜上所述,現在不少分公司和其它公司發生經濟往來,雙方簽訂經濟合同,經過分公司蓋章,這樣的合同也有效。作爲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在營業執照中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當然,分公司簽訂合同,總公司也要承擔連帶責任,以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總公司承擔總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