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抗辯權不適用的情形有哪些

票據抗辯權不適用的情形是持票人明知票據債務人與出票人或者與自己的前手之間有抗辯事由,仍受取票據的。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或者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辯事由而取得票據的除外。
《票據法》第十三條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或者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辯事由而取得票據的除外。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係的持票人,進行抗辯。本法所稱抗辯,是指票據債務人根據本法規定對票據債權人拒絕履行義務的行爲。

票據抗辯權不適用的情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