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商務年報什麼時候提交?

一、外資企業商務年報什麼時候提交?

外資企業商務年報什麼時候提交?

1、外資企業商務年報應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提交

外商投資資訊報告辦法》

第十四條 外商投資企業應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透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

當年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自下一年起報送年度報告。

2、提交商務年報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外商投資資訊報告辦法》

第十五條外商投資企業提交年度報告,應當報送企業基本資訊、投資者及其實際控制人資訊、企業經營和資產負債等資訊,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還應當報送獲得相關行業許可資訊。

第十六條初始報告、變更報告和年度報告等的具體內容,按照確有必要原則,結合外商投資實際情況和企業登記註冊、企業資訊公示的有關規定確定,由商務部以公告形式對外發布。

二、商務年報之中包含的內容都有哪些?

《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

第九條 企業年度報告內容包括:

(一)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電子郵箱等資訊;

(二)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資訊;

(三)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資訊;

(四)企業爲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資訊;

(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資訊;

(六)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資訊;

(七)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淨利潤、納稅總額資訊。

前款第一項至第六項規定的資訊應當向社會公示,第七項規定的資訊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

經企業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查詢企業選擇不公示的資訊。

年報包括描述公司經營狀況,以及資產負債和收入等報告,且這是上市公司必須提交股東的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發現其存在未報、錯報、漏報有關投資資訊的,應當及時進行補報或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