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清算報告包括哪些東西
清算報告包括哪些內容,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在實踐中一般包括清算組組成情況;
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的情況;
企業的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情況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註銷】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第二百零六條【清算組違法活動的法律責任】清算組不依照本法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清算組成員利用職權徇私舞弊、謀取非法收入或者侵佔公司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退還公司財產,沒收違法所得,並可以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公司清算組可以行使哪些職權
1、接管破產企業。
包括對破產企業人、財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產企業印章、財務帳冊和憑證、重要檔案及合同等。
2、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
3、負責接收破產企業的債務人和財產持有人清償的債務或交付的財產。
4、決定解除或繼續履行破產企業未履行的合同。
5、對破產企業財務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6、對破產債權進行清理,審覈債權人申報的債權。
7、對破產企業對外債權進行清理,並依法追討破產企業對外債權及外在財產。
8、根據需要,要求債權人會議主席或法院召開債權人會議。
9、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討論後報請法院批准執行。
10、破產企業內屬於他人的財產,透過清算組由該財產的權利人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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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清償有財產擔保的債務後,收回破產企業的擔保物。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
清算報告應該包括清算組組成情況;
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的情況;
企業的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情況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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