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清算包括哪些

清算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員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稅款;企業債務。企業未到清償期的債務,也應予以清償,但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清算方案應經股東會確認;清算財產清償後的剩餘財產,按投資比例分配給股東;因債權爭議或訴訟原因致使債權人、股東暫時不能參加分配的,清算組應當從清算財產中按比例提存相應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有限責任公司清算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