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什麼?

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什麼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什麼?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地所、經營的範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檔案,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檔案。公司章程是股東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載明瞭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是公司的憲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實性、自治性和公開性的基本特徵。公司章程與《公司法》一樣,共同肩負調整公司活動的責任。作爲公司組織與行爲的基本準則,公司章程對公司的成立及運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特徵是什麼

(一)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強調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內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強制規定,任何公司都不得違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必備條件之一,無論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須由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訂立公司章程,並且必須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二)真實性。真實性主要強調公司章程記載的內容必須是客觀存在的、與實際相符的事實。

(三)自治性。自治性主要體現在:其一,公司章程作爲一種行爲規範,不是由國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訂的,是公司股東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種法律以外的行爲規範,由公司自己來執行,無需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其三,公司章程作爲公司內部規章,其效力僅及於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約束力。

(四)公開性。公開性主要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內容不僅要對投資人公開,還要對包括債權人在內的一般社會公衆公開。

三、公司章程的作用

(一)公司設立的最主要條件和最重要的檔案。公司的設立程序以訂立公司章程開始,以設立登記結束。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訂立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條件之一。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要對公司章程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給予批准或者給予登記。公司沒有公司章程,不能獲得批准,也不能獲得登記。

(二)公司章程是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本法律檔案。公司章程一經有關部門批准,並經公司登記機關覈准即對外產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項權利,並承擔各項義務,符合公司章程行爲受國家法律的保護;違反章程的行爲,有關機關有權對其進行干預和處罰。

(三)公司對外進行經營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據。由於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的組織和活動原則及其細則,包括經營目的、財產狀況、權利與義務關係等,這就爲投資者、債權人和第三人與該公司的進行經濟交往提供了條件和資信依據。凡依公司章程而與公司經濟進行交往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保護。

(四)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規範。公司章程作爲公司的自治規範,是由以下內容所決定的。其一,公司章程作爲一種行爲規範,不是由國家,而是由公司股東依據公司法自行制定的。公司法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據。作爲公司法只能規定公司的普遍性的問題,不可能顧及到各個公司的特殊性。而每個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則能反映本公司的個性,爲公司提供行爲規範。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種法律外的行爲規範,由公司自己來執行,無須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當出現違反公司章程的行爲時,只要該行爲不違反法律、法規,就由公司自行解決。其三,公司章程作爲公司內部的行爲規範,其效力僅及於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效力。鑑於公司章程的上述作用,必須強化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這不僅是公司活動本身需要,而且也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公司章程與《公司法》一樣,共同肩負調整公司活動的責任。這就要求,公司的股東和發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時,必須考慮周全,規定得明確詳細,不能做各種各樣的理解。公司登記機關必須嚴格把關,使公司章程做到規範化,從國家管理的角度,對公司的設立進行監督和保證公司設立以後能夠進行正常的執行。

在我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由本公司依照法律制定的公司的名稱、公司的地址、公司的經營範圍、公司的經營監管制度等。章程具有法定性、穩定性、公開性、自治性等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