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管理公司可以發行私募基金嗎?

據統計,我國現在的投資公司不在少數。有很多人看好私募基金這個行業。但是發行私募基金也不是任何公司都可以的,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條件。對於投資管理公司可以發行私募基金嗎,相信大家都有困惑,那麼今天本站小編就來爲大家解除困惑。

投資管理公司可以發行私募基金嗎?

一、私募基金成立條件:

(一)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二)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

(三)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爲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四)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五)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六)基金型企業的經營範圍覈定爲: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發放貸款;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七)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爲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二、投資管理公司可以發行私募基金嗎?

首先,狹義上的創投企業的投資資金來源於創投企業本身,即其投資財產可以爲企業的固有財產;私募基金來源於各合格投資者、基金財產系獨立於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的固有財產的,且禁止混同、以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財產權利。

目前,我國對設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發行私募基金不設行政審批,實行監管制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根據今年4月份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爲管理辦法》第二條 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機構可以自行募集其設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國證監會註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並已成爲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託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動。

鑑於目前我國對創投企業、私募基金監管較爲混亂,雖然上述《管理辦法》系由基金業協會制定公佈,但結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及《證券基金法》等有關規定的立法、立規動態,國家逐步收緊對私募基金的監管力度。而私募基金募集行爲是否合法,關乎着非法集資罪名的是否成立。

綜上所述,對於投資管理公司可以發行私募基金嗎這個問題也是要符合相關規定的,如果條件不允許也可以和有資質的機構合作的。並且基金管理人發行、募集私募基金,基金募集完畢後應當向基金協會申請備案登記。小編所瞭解的相關內容已經全部講述給大家,詳細的內容大家也可以查閱《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爲管理辦法》。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建議諮詢我們365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