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融資居間合同是否有效
融資簽訂的居間合同,如果當事人有民事行爲能力,是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爲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定義】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二、企業融資方式有哪些
1、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
按資金性質,分爲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
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爲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
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爲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
同時,股票市場爲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
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
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
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4、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透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着十分明顯的作用。
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槓桿租賃。
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
融資租賃業務爲企業技術改造開闢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博凱投資採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5、海外融資。
企業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進行融資活動時,簽訂居間合同時,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意思表示真實;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居間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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