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提出申請。向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檔案:(一)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二)企業集團章程;(三)企業集團成員的法人資格證明;(四)母公司對集團成員企業的持股證明或者出資證明;(五)其他有關檔案。《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七條企業集團的登記應當由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提出申請,原則上應當與母公司的設立或者變更登記一併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