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

每一家正常經營的公司都會需要用到多種印章,從大類上看,包括行政公章、業務專用章、個人名章、印戳等,每一種印章的權限等級、使用範圍、刻制形狀和尺寸要求、登記備案規定等都各不相同,在具體實際中,如果印章使用出現錯誤,不僅可能影響相關經濟活動的順利進行,甚至還可能導致商業糾紛和法律責任,其中公司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就是很容易混淆的兩種,那麼,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呢?

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

一、公司法人章

公司法人章就是公司的公章,由於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徵,所以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爲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同時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公司法》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在規定的有限用途內使用,如稅務申報、開支票等。在法律上,蓋章是屬於法人的行爲,而不是屬於一個自然人的行爲;也就是說在代表人簽署個人名字的檔案上,再蓋有法定代表人印章,那麼就可以確定該簽字行爲是屬於職務行爲,而不是簽字人的個人行爲。若是印章所有人基於自己的意思將印章交與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權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須爲該意思內容承擔責任。

三、如何加強印章保管工作

1、一般公章由行政主管保管,財務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開管理。

2、建立公章登記簿,經濟類合同的進行公章使用登記,合同總經理審批同意方可蓋章,合同複印一份交財務,合同原件由專人保管。

3、公章帶出公司,需經總經理審批同意,領用人書面提出申請,領用、歸還時簽名寫日期。

4、禁止在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空白檔案上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

5、一般性介紹信及身份證明,須經行政主管審覈後,方可蓋章。嚴禁給個人開具相關證明,特殊情況需要開具的,須經總經理同意。

6、對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圖形清晰,對多頁的合同等檔案要蓋騎縫章。

7、需要簽名和蓋章的檔案,應先簽名後蓋章。

8、對外出具的函件、法律文書使用公章應經總經理審批同意。

9、明確印章管理人員的職權,未依規私蓋印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

綜上所述,關於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的問題,由於公司法人是經濟組織而不是自然人的概念,因此,公司法人章實際上就是公司這個法人組織的公章,而公司的私人章一般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名章,最常見的使用對象爲各類支票、匯票等銀行票據,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以及各種經濟合同、勞動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