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了嗎

一、取消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了嗎?

取消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了嗎

我國沒有取消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度,現在新公司法實行的註冊資本就是認繳制度。公司法認繳資本制度的特點:

一是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覈准、備案範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覈准、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爲避免重複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二是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三是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四是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二、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1、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的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註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無須進行年檢。

三、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制存在的弊端是什麼?

1、實繳制需要佔用企業的資金,降低了企業資本的營運效率。現實中,因爲該項制度的束縛,無形中產生了大量抽逃資金以及由代理公司虛假出資而虛假註冊的情形,雖然公司登記的註冊金額表面上看較爲充足但公司本身卻往往已無相應資產,一旦產生糾紛,債權人卻又因舉證能力限制致使權利無法保護。

2、工商行政機關監管不力等因素,此時,註冊資金實繳制度不但成爲空設,而且無形中成爲股東規避責任的一種手段。因此,該項制度的建立不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資創業的激情,而且不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也正如此,國務院推出了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

認繳制度的實行現在來看還是比較符合市場需求的,因此,短期之內取消公司註冊資本認繳制度的可能性是不大的,總之,以前的實繳制度是不太符合實際需求的。連註冊資本的認繳制度和實繳制度都沒有搞清楚的情況下,就不要貿然的去註冊公司了,註冊公司的起步階段也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