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僞造財務會計報告會受到什麼處罰

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僞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燬依法應當儲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

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僞造財務會計報告會受到什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