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企業直接和分公司籤合同需要授權嗎?

合作企業直接和分公司籤合同需要授權嗎?

一、合作企業直接和分公司籤合同需要授權嗎?

直接和分公司簽訂合同一般不需要特別授權,但分公司自身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在未經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對外簽訂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會承認該合同對公司的約束力,不會承擔基於分公司擅自簽訂合同導致的民事責任。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1、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一般情況下,分公司對外以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只要在其經營範圍內,或者雖然超出經營範圍但簽訂合同內容不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應當認定該合同爲合法有效。

二、設立分公司應該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企業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

2、《名稱預先覈准申請書》及《企業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

3、《指定(委託)書》;

4、總公司撥款證明;

5、公司對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檔案,負責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暫住證複印件;

6、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7、總公司章程(應提交經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並己加蓋登記機關菱形章的章程)複印件;

8、公司撥付給分公司使用的資金數額證明檔案;

三、分公司有哪些特徵?

1、分公司是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是統一覈算,其在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5、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綜上所述,總公司在設立分公司的時候,已經明確了分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權利,因此對於合法合規的合同簽訂,是不需要總公司再另行進行特別授權的,但是分公司必須遵守總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規定,如果超出規定範圍簽訂的合同總公司是不承擔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