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什麼事項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什麼事項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關於公司組織和行爲的基本規範,也是確定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權利義務的基本法律檔案,無論對於公司的股東而言,還是對於公司本身而言,章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