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註銷後勞動合同還有效嗎
當前因公司註銷則不具備了從事民事法律行爲的資格和能力了,故原勞動合同有效,但已不能繼續履行了,勞動合同應終止。公司註銷涉及的是勞動合同的解除或者終止的問題,不是合同有效無效的問題,合同的有效性不因主體資格的存續與消滅而有影響,當前因公司註銷則不具備了從事民事法律行爲的資格和能力了,故原勞動合同有效,但已不能繼續履行了,勞動合同應終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註銷的流程
1、公司內部作出解散決議。
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後15日成立清算組。
清算開始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2、到工商局申請進行清算。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
其次,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再次,製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4、完成清算分配方案。
首先,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後,製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其次,製作清算分配方案;
再次,由清算組製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確認。
5、到工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
公司法律人格的的成立和消滅都以登記爲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後,只有進行註銷登記,公司的債權債務纔會消滅。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當前因公司註銷則不具備了從事民事法律行爲的資格和能力了,故原勞動合同有效,但已不能繼續履行了,勞動合同應終止,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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