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應該如何合法徵稅

稅務機關追徵稅款的方式主要如下所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因稅務機關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追徵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5年。所稱特殊情況。是指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稅款,累計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稅務機關應該如何合法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