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條件是什麼?

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條件是什麼?

1、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爲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2、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爲發起人,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爲人民幣500萬元。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二、設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發起人的資格是指發起人依法取得的創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格。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發起人中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國有企業改建爲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股份有限公司須具備基本的責任能力,爲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達到法定資本額。我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發起人以貨幣出資時,應當繳付現金。發起人以貨幣以外的其他財產權出資時,必須進行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並摺合爲股份,且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財產權同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股份的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爲了籌集公司資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爲。這裏講的股份的發行是設立發行,是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爲了組建股份有限公司,籌集組建公司所需資本而發行股份的行爲。設立階段的發行分爲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發起設立發行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招募設立發行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

首先經營者要清楚什麼是股份有限公司,從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我們可以知道,首要條件就是必須達到限定的人數,最少2人最多200人,其次註冊資金的要求,最少不得低於500萬元,最後也是所有公司都必須達到的條件,就是符合國家的法律的規定,不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