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法以上包括本數的情況有哪些弄虛作假

在某些需要計算的事件中,本數作爲一個參考的數值在某些情況下會被包括在計算中,但是有時候又不被包括在計算中,在公司法中對於本數的計算又是什麼樣的呢,那麼這次我們就來學習一下在公司法以上包括本數的情況有哪些。

在公司法以上包括本數的情況有哪些弄虛作假

在公司法以上包括本數的情況有哪些

“以上、以下、屆滿”包括本數,“過、超過、不足”不包括本數。對於這些詞彙,《公司法》也沒有具體規定,但是在我國的《民法通則》裏作了具體規定,其第155條規定:“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以外,不包括本數。”

公司法的適用範圍

我國《公司法》中所稱公司有其特定適用範圍:

其一,依據屬地主義原則,爲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

其二,組織形式僅限於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對其他公司組織形式作規定,在實踐中則不允許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概念:指依據公司法由全體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每個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特徵: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人數有一定的限制,必須是50人以下;

2)、股東以各自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財產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不公開募集資本;新《公司法》

4)、公司的規模可大可小,適應性強;

5)、公司的設立程序簡單,組織機構靈活

設立條件:

1)、股東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額3萬元;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出資方式:貨幣出資;實物出資;知識產權出資;土地使用權出資。

股份有限公司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透過發行股票籌集公司資本,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特徵:

1)、公司發起人有人數限制,2~200人2)公司資本分成等額單位,稱之爲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發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規模較大,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在設立程序上也比較複雜。

設立的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透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

有以上的內容可以看出,在公司法當中,涉及到以上、一下、屆滿等是要將本數包含在內的,在不滿、不足或超過的情況下是不包含本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