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公司合併對員工有什麼影響

簡單來說,員工還是原來的員工,只是公司股權結構、公司名稱、公司性質等發生了變化而已。員工待遇只能維持或者提高,不能降低。原勞動合同是員工利益的最大保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章的相關規定,公司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透過訂立合併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爲。公司的合併可分爲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吸收合併又稱存續合併,它是指透過將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公司併入另一個公司的方式而進行公司合併的一種法律行爲。併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資格消失。接受合併的公司繼續存在,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新設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以消滅各自的法人資格爲前提而合併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爲。其合併結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資格均告消滅。新組建公司辦理設立登記手續取得法人資格。

公司跟公司合併對員工有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