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基金設立流程

一、關於併購基金

併購基金設立流程

併購基金,是專注於對目標企業進行併購的基金,其投資手法是,透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一定的重組改造,持有一定時期後再出售。

併購基金與其他類型投資的不同表現在,風險投資主要投資於創業型企業,併購基金選擇的對象是成熟企業;其他私募股權投資對企業控制權無興趣,而併購基金意在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併購基金經常出現在MBO和MBI中。

二、併購基金設立流程

目前國內併購基金常見的設立和運作步驟爲:

1、首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用於充當併購基金的GP;

2、挖掘一個或若干個項目,設立併購基金,募集LP。併購基金常常有一定的存續期,比如3年、5年、10年等;

3、項目結束、併購基金到期,併購基金清盤,按照收益分配機制給 LP 提供相應的投資收益。

三、併購基金的常見運作模式

併購基金主要分爲控股型併購基金模式和參股型併購基金模式。前者是美國併購基金的主流模式,強調獲得併購標的控制權,並以此主導目標企業的整合、重組及運營。後者並不取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而是透過提供債權融資或股權融資的方式,協助其他主導併購方參與對目標企業的整合重組,是我國目前併購基金的主要模式。

(1))國外模式

在歐美成熟的市場,PE基金中超過50%的都是併購基金,主流模式爲控股型併購,獲取標的企業控制權是併購投資的前提。國外的企業股權相對比較分散,主要依靠職業經理人管理運營,當企業發展出現困難或遇有好的市場機會,股東出售意願較強,併購人較易獲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控股型併購可能需要對標的企業進行全方位的經營整合,因此對併購基金的管理團隊要求較高,通常需要有資深的職業經理人和管理經驗豐富的企業創始人。

國外併購基金的運作通常採用槓桿收購,透過垃圾債券、優先貸款、夾層融資等多樣化的融資工具提高槓杆率,使得投資規模和收益率隨之獲得提升。

(2)國內模式

控股型併購模式要經歷一個較長的週期且必須有一個清晰的投資理念,目前國內的PE市場還相對處於發展階段,因此控股型併購模式操作比較少見,主要是參股型併購模式。通常有兩種方式,一是爲併購企業提供融資支援,如過橋貸款,以較低的風險獲得固定或浮動收益,同時可透過將一部分債務融資轉變成權益性資本,實現長期股權投資收益。

第二種參股型併購是向標的企業進行適當股權投資,也可以聯合其他有整合實力的產業投資者爲主導投資者,共同對被併購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整合重組,在適當時候透過將所持股權轉讓等形式退出。

從上文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國內外,併購基金有多種運作模式,所以不同模式下併購基金設立流程也會有所不同,上文小編已經爲大家介紹了國內併購基金常見的一種設立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想了解更多的與併購基金設立相關的知識,可以來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商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