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相關法律上的規定是怎樣的?

經常能夠聽到的就是安全第一,這種標語性的話題。實際上,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事情。在我國生產方面也是晉州安全生產責任制。這樣也是爲了充分的保障當事人的身體健康安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相關法律上的規定是怎樣的?接下來小編將爲大家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相關法律上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廠長(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廠長(經理)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負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把安全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親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檔案,簽發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同級副職和所屬單位行政正職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審定並批准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獎懲。

二、副廠長(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副廠長(副經理)在廠長的領導下,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1)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爲;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與考覈工作;

(6)規定職責範圍內的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三、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總工程師對企業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其職責是:

(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在這裏小編給大家介紹三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第一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總經理負責制。第二種指的是副總經理負責制。最後一種是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對於安全生產負責任。具體的大家可以諮詢一下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