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合同糾紛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合夥合同糾紛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一、合夥合同糾紛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會被強制拘傳,或者被缺席審判。

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如果不是被告必須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判決一經生效,即可向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只要找到對方財產,都會有執行效果。

如果被告已經被依法送達開庭傳票,經法院依法傳喚不到場的,法院會缺席審理並判決。如果是送達的問題,在其他方式還是不能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

二、合夥協議糾紛案件的類型

合夥糾紛案件,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主要有以下幾種:

1、要求給付合夥盈餘款。主要針對合夥經營有贏利的情況,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資,尚有盈餘,此時要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該類案件共有5件。

2、要求支付合夥墊付款或費用。在合夥期間未按出資比例實際支出,一方墊付款項較多,而合夥經營收入主要由另一方領取或控制,又不肯主動配合對帳清算的情形下,墊付較多一方提出主張。該類案件共計6件。

3、要求返還投資款或投資設備。合夥事項未按約開展,或者雙方約定了投資款返還的條件時,原告提出該種請求,共計6件。

4、要求支付退火(股)款。該類案件共4件,合夥人退夥時,經協商訂有書面協議,明確約定了另一方應當支付的款項金額,如另一方違約不履行,原告就提出該種請求。

5、要求支付合夥虧損補償款。由於合夥經營發生虧損,一方支出相對較多,要求另一方按出資比例結算後補償相應的差額。此類案件共有2件。

6、要求確認合夥協議無效或解除合夥協議,同時退還投資款。該種訴訟請求一般在合夥目的無法實現,或合夥主體資格及合夥內容有法律禁止性規定時,由受損相對較大一方提出主張。該類案件共有2件。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之後沒有到場的話,那麼可以算做撤銷案件,如果是被告沒有到場並且是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場的話,那麼就有可能會被判缺席進行審判,如果對方有委託律師的話,那麼案件是照常進行的。